厂房租赁要注意什么,哪些情况不能出租?

发布时间:2021-04-19

   厂房租赁中要考虑厂房的合法性、用途和使用年限等信息;有一些情况下厂房是不允许出租的,比如未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建筑或未签订合同的房屋等,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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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租赁厂房需要注意的6个事项

    1、厂房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2、厂房的用途是否符合你租赁的目的;

    3、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4、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

    5、厂房是否经过了消防验收;

    6、厂房是否设置了抵押或者被查封。

    二、以下8种情况的房屋不准出租

    1、凡新建住宅,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房屋不准出租。产权证是房屋权属唯一的证件,不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准出租。

    2、产权属于二人以上共有的房屋,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和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不准出租。

    3、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房用途、租期、租金、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准出租。

    4、承租人住用房管部门的公有房屋或是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房屋不准转租、出租。

    5、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现住的全部或是部分房屋不准出租。

    6、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准出租。

    7、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房″不准出租。

    8、有倒塌危险的破旧房屋或是临时性建筑不准出租。

    以上是厂房租赁的注意事项和哪些情况不允许出租,有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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