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厂房出租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1-07-02

青浦厂房出租要满足哪些条件?
青浦厂房出租时,要拥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对外出租要登记备案后才能办理相关出租手续等;另外不许出租的厂房比如已经抵押的厂房、未得许可不准出租、私自建造的无证厂房等,那么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厂房出租需要满足的条件
1、出租的厂房须拥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
2、厂房对外出租,须先到科技城企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相关出租手续。
3、各出租企业应集中厂房资源优先出租给科技城主导产业企业。
4、出租企业须落实专人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管理。
5、出租企业须承担承租企业发生职工欠薪的协理责任。
6、对已列入“防化企业”名单的,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
7、对出租厂房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出租厂房面积占总厂房面积20%以上的出租企业,列入重点监查对象。
二、以下8种情况的厂房不准出租:
1、凡新建住宅,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厂房不准出租。产权证是厂房权属唯一的证件,不具备“厂房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准出租。
2、产权属于二人以上共有的厂房,在共有人意见不一致和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不准出租。
3、未签订书面《厂房租赁合同》(租房用途、租期、租金、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和未办理厂房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厂房不准出租。
4、承租人住用房管部门的公有厂房或是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厂房不准转租、出租。
5、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现住的全部或是部分厂房不准出租。
6、已经抵押的厂房,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准出租。
7、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厂房不准出租。
8、有倒塌危险的破旧厂房或是临时性建筑不准出租。
以上就是关于“青浦厂房出租要满足哪些条件”的全部内容,如您有疑问或建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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